關于評選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書香號”的通知
http://www.ourbestchance.com 日期:2014年11月05日11:03 來源:湖北省新聞出版局
各市、州、縣文明辦、團委、新聞出版廣電局,各大型企事業(yè)單位、大專院校團委,省直機關團工委、省企業(yè)團工委、省司法廳團委,省駐外團工委,省軍區(qū)政治部、武警湖北省總隊政治部: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團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民閱讀活動建設學習型湖北的意見》(鄂辦發(fā)〔2012〕3號)精神,在全省青少年中大力營造濃厚的讀書氛圍,充分發(fā)揮青少年在全民閱讀活動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湖北省青年書香號活動管理辦法(修訂)》有關規(guī)定,省文明辦、團省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決定聯(lián)合開展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書香號評選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機關及直屬事業(yè)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事業(yè)單位(含重點建設工程)、大專院校、中學、農村村級組織(含合作社與專業(yè)協(xié)會)、街道社區(qū)、部隊團以下建制單位、非公有制企業(yè)和新社會組織中已開展青年書香號創(chuàng)建活動的基層團組織和青年集體。
二、評選標準
創(chuàng)建集體人數(shù)一般應該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中35周歲以下青年人數(shù)占7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的負責人。申報省級青年書香號集體必須獲得市州級、各大型企事業(yè)單位級、各大專院校級、省直機關團工委、省企業(yè)團工委、省司法廳團委、省軍區(qū)政治部、武警湖北省總隊政治部、省駐外團工委系統(tǒng)級的“青年書香號”,并具有較強示范性、代表性和影響力的青年集體。
三、名額分配
青年書香號名額分配原則上根據各地、各單位創(chuàng)建現(xiàn)狀確定(具體名額見附件1);各地、各單位須參照名額分配,推報候選集體,由省青年書香號活動組委會擇優(yōu)評選表彰。
四、推報方式
1.各地、各單位團組織負責本地區(qū)、本單位的“青年書香號”創(chuàng)建、評比及省級“青年書香號”申報工作。
2.團組織關系在團省委的大型企事業(yè)單位、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推報工作分別由團省委城市部和學校部組織開展。
3.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yè)單位的推報工作,分別由省直團工委、省企業(yè)團工委組織開展。
五、評選步驟
1.組織推報(2014年10月-11月):各地、各單位按照創(chuàng)建條件和標準對創(chuàng)建集體進行綜合評價,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后擇優(yōu)推薦申報。
2.審核評定(2014年12月)。省青年書香號活動組委會對候選集體進行評審。
3.公示表彰(2015年1月):省文明辦、團省委和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將共同對各地、各單位申報的創(chuàng)建集體進行審核,確定一批候選集體并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授予省級“青年書香號”,特別優(yōu)秀的將推薦省全民閱讀領導小組辦公室表彰為“十佳青年書香號”。
六、工作要求
各參評青年集體必須在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公示,將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創(chuàng)建情況、申報省級青年書香號等情況以及省青年書香號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電子信箱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jiān)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
各參評青年集體要認真填寫《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書香號申報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附2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和事跡介紹PPT及其他相關臺賬資料(表格及相關材料須同時提交電子版)。
請各地、各單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將推報材料匯總,并報團省委宣傳部。逾期未報視同棄權。
聯(lián)系人:劉瑩姚斌
聯(lián)系電話:027-87232542傳真:027-87360836
電子郵箱:hbxcb2008@163.com
附件:
1. 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書香號”申報名額分配表
2. 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書香號”申報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設共青團湖北省委委員會辦公室
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4年10月17日